办理程序 | 1. 申报; 2. 材料初审; 3. 市政府审签; 4. 省外办及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审; 5. 下达批件。 |
办理材料 | 1. 缔结友好关系请示 2. 本单位情况简介 3. 外国城市单位情况简介 4. 双方友好合作意向书(中外文) 5. 部分双方友好交往情况及成果 6. 其他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 |
申请条件 | 双方具有交往基础并具备成熟缔结条件 |
办理时间 | 每周一至每周五,法定节假日除外 |
法定时限 | 1. 3个工作日(办理材料初审所需工作日); 2. 市政府及省部门审签后2个工作日下达批复。 |
承诺时限 | 3个工作日 (说明:在所需材料齐备的情况下,办理材料初审所需工作日) |
办理依据 | 省外办、全国友协相关文件规定 |
相关材料下载 | 友好合作意向书(样本) |
办理机构及地址 | 机构:淮安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外联经济科技处 地址:淮安市淮海北路121号202室 |
联系电话 | 0517-83762405 |
办件类别 | 综合其它 |
收费标准 | 无 |
备注 |